新闻搜索
 
最新新闻 NEW10
1  辩护律师的权利
2 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
3  斡旋受贿的构成条件
4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
5  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
6 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
7  盗窃罪中的数额问题
8  诈骗罪与其他特殊诈骗
9  经典案例:打工仔工伤
10  理论研究:法律援助和
热门新闻 TOP10 点击
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 2487
 辩护人 2473
 刑事诉讼法节录 2459
 诉讼代理人 2439
 起诉阶段聘请律师 2368
 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 2268
 律师辩护 2255
 审判阶段聘请律师 2182
  网吧幽灵 2149
 侦查阶段聘请律师 2110
     新 闻 中 心
民事、行政枉法裁判罪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08-7-18 阅读:1938

 

民事、行政枉法裁判罪

 

一、民事、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
   
民事、行政枉法裁判罪,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、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     
民事、行政枉法裁判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:
 
(一)犯罪主体系特殊主体,即司法工作人员构成。
 
(二)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、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 
(三)犯罪的主观方面均由故意构成,过失不构成本罪。
 
(四)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。

二、民事、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罚
  
刑法第399条第2款规定,在民事、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  
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,有前款行为的,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 
 
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 北京经典律师网 京ICP备06049656号 技术支持:天地在线
邮箱:pxhls@yahoo.com.cn pxhls@pxhls.com
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第三极写字楼A座16层